山西阳泉:强化对县(区)巡察工作常态化指导督导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2-15

山西省阳泉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突出政治监督定位、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县(区)巡察工作常态化指导督导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对提升县级巡察工作质量做出积极探索。

阳泉市委巡察机构对县(区)指导督导结束后,向县(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反馈巡察指导督导意见,县(区)委书记表态发言,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列席。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区)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一肩挑两职”意识。各县(区)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部门分系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各责任部门(单位)主动认领任务,对标对表、一项不漏做好指导督导反馈问题的改进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委巡察机构县处级巡察专员包联县(区)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上下联动、同步同向、无缝衔接、系统联动开展常态化指导督导。市级巡察机构县处级巡察专员一对一分别联系指导督导所辖县(区),每年至少4次到联系县(区)指导工作,列席县(区)巡察工作相关会议,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形成一份年度工作总结,帮助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持续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

针对县(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时发现的突出问题,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县(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立足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巡察工作规范、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24条推进措施,引领推动县(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中,阳泉市委提级巡察组组长同时担任指导组组长,围绕责任聚焦、问题定性、整改建议等方面,对县(区)的5个县际交叉巡察组和10个县(区)本级巡察组进行全程跟进指导。市委提级巡察组从县(区)驻地撤离后,各巡察组组长坚持每周到县(区)进行一次专题指导督导,推动边巡边移6件问题线索,充分体现了指导督导实效。

“全面提高县级巡察工作质量是开展长效化、常态化指导督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在完善市县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我们还需继续努力”。阳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师旭明这样说。(山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