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华皓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郑红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1-04

日前,经阳泉市委批准,阳泉市纪委监委对阳泉华皓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郑红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红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擅权妄为、损公肥私,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发放并领取补贴;违反议事规则,未经公司集体研究,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侵占单位公物并无偿使用劳务;不正确履行职责,擅自挪用公司代偿准备金;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签订虚假劳务合同、业务协议等手段,个人及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巨额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

郑红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红丽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阳泉市纪委监委)